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监测机构能力核查结果的公示
[摘要] 根据《广东省环保厅关于推进广东省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粤环〔2015〕8号)及市发展改革委于2016年4月印发的《广州市2016年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督办台账》(穗发改〔2016〕384号)中关于“开展环境监测社会化试点”工作要求,我局委托广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对在广州设立监测场所的部分环境监测机构(不含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监测站)进行了现场能力核查,现将此次核查结果予以公布。
[发布日期] 2016-05-23 [发布机构]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监测和分析
[关键词] 环境监测;核查;社会化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