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州市2009年整治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摘要] 穗环〔2009〕4号局法规处、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各区、县级市环保局:为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集污范围内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大力打击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根据我局当前环保工作要求,现决定于2009年1月13日至16日组织开展整治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日期] 2009-01-08 [发布机构]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监测和分析
[关键词] 环保局;执法;广州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