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控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通告意见的通知
[摘要] 穗环〔2009〕72号各区、县级市环保局,局污控处、法规处、建管处、污普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监察支队:为贯彻落实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穗市长会纪〔2009〕5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有关技术部门起草了《关于控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请你们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4月21日前反馈市我局污染控制处。
[发布日期] 2009-04-15 [发布机构]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通告;有机;挥发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