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我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能力核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穗环〔2015〕168号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为促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良性发展,规范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行为,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20号)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进广东省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粤环〔2015〕8号)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定于2015年10月至11月期间对在广州市有实验室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具体核查时间将另行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0-11 [发布机构]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核查;环境监测;附件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