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治“非典”期间对部分行业减免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紧急通知
[摘要]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穗环[2003]59号关于防治“非典”期间对部分行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紧急通知各区、县级市环保局,市环境监理所,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根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防治“非典”期间对部分行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各地区特别是“非典”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对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餐饮、旅店、娱乐、民航、旅游、公路客运、水路客运、汽车等行业,自2003年5月1日起至2003年9月30日止,减免国家管理的部分收费项目,其中包括与环境保护部门相关的环境监测服务费、排污费。
[发布日期] 2003-05-19 [发布机构]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减免;收费;环境监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