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穗环〔2016〕58号各区环保局、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开发区建环局,各直属单位,各相关环评机构: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环办〔2014〕24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并经市法制办审查同意,现予印发实施。
[发布日期] 2016-04-19 [发布机构]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评;环境影响;机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