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保留及下放审批和服务事项受理清单(核技术事项修订版)的函
[摘要] 穗环函〔2016〕1961号市政务办: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明确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两个文件的函》(粤环办函〔2016〕57号),按照环境保护部和省环境保护厅的要求及《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HJ10.1-2016),现将修订后的《保留及下放审批和服务事项受理清单(核技术事项修订版)》(见附件)报送贵办。
[发布日期] 2016-10-25 [发布机构]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事项;核技术;环境保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