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中三苯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摘要] 穗环办〔2015〕154号各区环保局:《广州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中三苯排放量核算办法》业经环境保护部批复,并经我局在政务网站公示,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以此作为有关排污企业申报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中三苯排放量和环保部门核定征收排污费的依据。
[发布日期] 2015-08-31 [发布机构]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挥发性;排污费;广州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