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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开展消费品工业“同线同标同质”工程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关于印发《开展消费品工业“同线同标同质”工程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检检联【2017】3号 各检验检疫分支机构,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工信局,县(市、双阳、九台、江源区)经济局,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卫生计生局,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质监局,各市(州、长白山)食药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市场和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80号)文件精神,支持符合资质要求的消费品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将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复制到内销消费品的加工生产,提升国内消费品供给质量,提振消费信心,引导消费回流,促进消费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要,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开展消费品工业“同线同标同质”工程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发布日期] 2017-02-16 [发布机构]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计算机科学(综合)
[关键词] 消费品;工业;各市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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