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70280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进...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商业网点...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全民健身实...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占地及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摘要]
为做好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等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工程和技术(综合)
[关键词] 珠江三角洲;工程;水资源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232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