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摘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党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的通知》(深府函〔2013〕230号)要求,市政府对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梳理,决定废止《深圳市企业奖励技术开发人员暂行办法》等73件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深圳市2002年鼓励外贸出口若干措施的通知》等9件规范性文件失效。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印发;通知;深圳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