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73763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金融办深...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节能环保产业...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绿色低碳...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现代产业体...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西成等50人为20...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
[摘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护我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和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野生动物;陆生;禁猎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99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