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减文件会议提高行政效率的通知
[摘要] 深圳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精减文件会议提高行政效率的通知 (2007年3月14日) 深府〔2007〕46号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减少文山会海、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规范公文和会议管理,压缩公文、会议数量,促进“行政绩效年”活动的开展和效能政府的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公文、会议总量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工作计划性和具体工作中的调研协调,严格控制公文和会议总量,确保2007年市政府印发普发性公文、办公会议纪要的数量,及召开工作会议、协调会议的数量分别较2006年减少15%以上,力争减少25%。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市政府;公文;部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