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排水秩序开展排水管网清源行动的通告
[摘要] 深圳市人民政府 关于整顿排水秩序开展排水管网清源行动的通告 (2006年12月18日) 深府〔2006〕256号 为了加强我市排水治污管理工作,尽快扭转河流水体污染状况,改善水环境,根据市政府《深圳经济特区市政排水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关于加强排水治污管理工作的决定》(深府〔2005〕97号),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四区(宝安、龙岗两区在有条件的城区参照执行)整顿排水秩序,开展排水管网清源行动。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排水;污水;市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