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减少会议文件评比表彰的通知
[摘要]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精简文件会议和省直议事协调机构的规定〉的通知》(粤办发〔2009〕11号)精神,力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的要求,切实做好减少会议、文件和评比表彰“三减少”相关工作,保障各级领导干部将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办公厅;市委;会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