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
[摘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省府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粤府办〔2009〕4号),进一步推动我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更好服务“深圳质量”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公共企事业单位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是公共服务的重要参与者和提供者。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公开;企事业;办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