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深圳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通知
[摘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立健全深圳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通知 深府办〔2008〕2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帮助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并完成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建立健全我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下简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资助;学生;困难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