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大龙潭景区等6家景区拟评为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公示
[摘要] 根据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桂旅办〔2013〕101号)精神,自治区旅游局和环境保护厅组织考核验收组严格按照《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的有关程序,并参照《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5362-2010)》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5362-2010)评分实施细则》,对我区申报的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进行了考核验收,拟将柳州大龙潭等6家景区评为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名单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13-12-31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生态旅游;示范区;自治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