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工作并轨的通知
[摘要] 京人社毕发〔2016〕215号 各区委组织部、农村工作委员会,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高等学校: 按照中央组织部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2〕36号),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本市从2017年开始实施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工作并轨,每年选调400名左右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发布日期] 2016-11-23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村官;选调生;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