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挥医保调节作用推进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京人社医发〔2016〕219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相关部署,充分发挥医保政策的调节作用,实行“三医联动”,采取积极措施,推进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现结合本市医保工作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社区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药品报销范围,加强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用药报销对接,支持医联体建设。
[发布日期] 2016-12-01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医疗机构;定点;医保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