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养老行业服务质量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摘要] 京民福发〔2017〕129号 各区民政局、公安分局、人力社保局、卫生计生委、质量技术监督局、老龄办,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和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7〕51号)精神,建立完善养老服务监督、质量评价和持续改进工作体系,杜绝违法运营、欺老虐老行为,全面提升本市养老服务质量,为老年人打造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管理规范、安全便捷、环境舒适的养老务环境,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量技术监督局、市老龄办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建设专项行动 全面提升养老行业服务质量水平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 2017-04-22 [发布机构] 北京市民政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养老;服务质量;机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