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
[摘要] 京人社专技发[2015]168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保障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见》(京人发[2003]49号)和《关于2015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5]22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2015年起,我市设立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安全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根据《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安全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详见附件)及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价工作。
[发布日期] 2015-07-29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评审;专业;北京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