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京民社救发〔2011〕513号 各区县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救助体系,减轻城乡特困群众罹患重大疾病的医疗负担,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本市居民收入增长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41号)和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主要工作安排,现就进一步加强城乡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救助范围 罹患重大疾病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重大疾病救助: (一)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 (三)享受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
[发布日期] 2011-11-29 [发布机构] 北京市民政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救助;疾病;重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