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3785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实施促进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六项措施的通知
[摘要] 京残发〔2013〕33号 各区县残联、人力社保局、教委、财政局: 为进一步鼓励用人单位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促进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我们制定了2013年至2015年间促进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的六项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以下简称残疾人毕业生)为具有本市户籍,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未实现就业的残疾人毕业生。
[发布日期] 2013-08-23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残疾人;毕业生;就业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66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