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各工伤辅助器具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伤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381号)的要求,我局对2011年下发的《北京市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表》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国家工伤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出台之前,我市工伤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工作仍按《北京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办法》(京人社工发﹝2011﹞376号)执行。
[发布日期] 2013-12-20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器具;辅助;工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