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
[摘要] 京财综〔2016〕884号 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园林绿化局,各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政策,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6-06-01 [发布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事业性;免征;改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