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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黄标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摘要] 密政发〔2014〕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县域空气质量,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本县划定的黄标车限行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采取如下管理措施: 一、本县黄标车限行范围:东至檀西路,南至水源路(不含),西至果园西路、北至沙河铁路桥下的101绕城线(不含)范围内禁止黄标车行驶,其中主干路9条,次干路16条,支路34条。
[发布日期] 2014-08-27 [发布机构]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东起;西路;西至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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