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密云县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摘要] 密政发〔2015〕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2015年密云县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 2015-04-14 [发布机构]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审核;证明;教委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