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摘要] 京政发[2015]3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保护和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努力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181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7号)相关规定,现就加强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施工作业,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 2015-06-09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施工;噪声污染;噪声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