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
[摘要] 建保[2013]17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天津市城乡建设交通委、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等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发布日期] 2013-12-0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住房;租赁;公共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