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2017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
[摘要]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办〔2017〕12号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调整2017住房公积金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7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311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548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774元。
[发布日期] 2017-06-19 [发布机构]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缴存;公积金;住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