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2016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
[摘要]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办〔2016〕5号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调整2016住房公积金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6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25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102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551元。
[发布日期] 2016-06-29 [发布机构]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公积金;缴存;住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