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
[摘要] 京民社工发〔2015〕334号 各区县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各二级、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民发〔2014〕80号),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首都中长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京组发〔2012〕5号)文件精神,适应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服务机构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主体,坚持“助人自助”宗旨,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伦理规范,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开展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链接等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发布日期] 2016-02-15 [发布机构] 北京市民政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社会工作;民办;服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