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征收服务机构服务行为动态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京建法[2016]18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房屋征收办,各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房屋征收当事人合法权益,认真贯彻中央及本市“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房屋征收服务机构服务行为,加强对服务机构服务行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我市阳光征收工作深入开展,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委制定了《北京市房屋征收服务机构服务行为动态评价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 2017-01-03 [发布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服务;征收;房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