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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摘要] 京建法〔2013〕3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培训单位: 为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培训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技能水平,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号)及相关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就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通过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发布日期] 2013-03-26 [发布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作业;培训;建筑施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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