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摘要] 京政办发〔2016〕3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6-08-10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公共;文化;服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