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纯电动小客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限制的通告
[摘要] 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中纯电动小客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限制的规定,现就本市核发号牌的纯电动小客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4月10日,本市核发号牌的纯电动小客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限制。
[发布日期] 2015-05-21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小客车;管理;电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