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摘要] (1992年9月19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1992年9月19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号公布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发布日期] 1992-09-19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