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要] 京环发〔2011〕34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辐射工作场所监测,规范辐射工作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北京市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1-11-29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辐射;监测;场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