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责令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限期完成辐射工作人员培训的通知
[摘要]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2011〕291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责令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限期完成辐射工作人员培训的通知 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 你院现有辐射工作人员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颁发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培训合格证书》,该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发布日期] 2011-10-14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辐射;防护;环境保护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