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摘要] 京工商发〔2016〕5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和《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6〕150号)要求,在我市现有“四证合一”的基础上加快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营造首都良好投资创业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在本市原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四证合一”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通过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发布日期] 2016-10-13 [发布机构]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登记证;登记;营业执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