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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北京市房山华盛医院和北京六合百草中医医院等4家定点医院违规行为的通知
[摘要] 京人社医发〔2013〕28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保证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现对违反《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的北京市房山华盛医院、北京六合百草中医医院、北京化工实验厂华仁医院、北京丰台永南医院4家医院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北京市房山华盛医院、北京六合百草中医医院采用编造虚假住院手续及病历的形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已被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犯合同诈骗罪。
[发布日期] 2013-12-13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医疗保险;医院;北京市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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