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2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住型商品住房建设过程监管工作的通知
[摘要] 京建发〔2014〕352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有序推进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以下简称自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落实参建各方责任,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自住房项目建设质量并按期交付使用,结合自住房设计、建设等环节中实际存在的问题,根据《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京建发〔2013〕510号)和《关于加强自住型商品住房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14〕128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住房户型设计应严格按照商品房设计规范执行,不得降低设计标准,并合理组织室内空间,提高室内空间的利用率,满足项目对采光、日照、隔声以及热工、卫生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使用功能。
[发布日期] 2014-09-09 [发布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住房;单位;建设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47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