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第四次调整系数及补充规定的通知
[摘要] 京建法〔2014〕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设计概算的动态管理,合理确定设计概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根据《关于执行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有关规定》(京造定〔2005〕1号)文件精神,结合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及计价办法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现发布概算定额第四次调整系数及补充规定,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4月1日(含4月1日)起,凡按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编制设计概算的工程,均执行本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2-28 [发布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定额;概算;建设工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