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
[摘要] 怀政发〔2014〕14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有效地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知》(京政发〔2000〕11号)要求,我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为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简称三区)。
[发布日期] 2014-05-21 [发布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