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工作的通知
[摘要] 京人社仲发〔2013〕17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以下简称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依据当事人的共同申请,审查确认各类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并依法制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书(以下简称仲裁调解书)的行为。
[发布日期] 2013-06-18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仲裁;审查;确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