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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等十一项规章的决定
[摘要]
第82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等十一项规章的决定》已经2001年8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01-08-27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北京市人民政府;管理;北京市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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