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摘要] 房教发〔2017〕11号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7〕7号)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房山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经区政府批准,现就2017年房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7-05-02 [发布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入学;教委;义务教育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