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的通知
[摘要] 密政办字〔2012〕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分级负责机制 被审计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本部门和单位存在的问题,并对下级单位存在的问题履行督促整改责任。
[发布日期] 2012-11-29 [发布机构]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审计;整改;部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