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资助低收入家庭中重病、重残等特困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京民社救发〔2011〕394号 各区县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救助体系,有效减轻城乡低收入特困人员的就医负担,按照《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决定将资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范围,由城乡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扩大到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残人员和老年人。
[发布日期] 2011-10-09 [发布机构] 北京市民政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资助;特困;合作医疗 [时效性] Effective